“一机一码游郴州”全域旅游商务平台项目磋商通知
2020-09-07 17:19:07   来源:集团企划经营管理部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一机一码游郴州”全域旅游商务平台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LW-2020CZCG015,采购计划编号:CTJT-2020-0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一机一码游郴州”全域旅游商务平台项目

2、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HNLW-2020CZCG015

采购计划编号:CTJT-2020-09

3、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1 “一机一码游郴州”全域旅游商务平台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0000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2020年6月-2020年8月共计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4要求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 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4楼106)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套,售后不退。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4楼A栋207。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4楼A栋207。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名称:郴州市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俊

电话:15573511000

六、委托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35-2480916/18175750159

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4楼106

邮箱:361119766@qq.com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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