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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投集团网络舆情源头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2022-09-29 10:45:07   来源:党群工作部   

为切实提高集团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危机对集团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舆情源头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郴办发[2021]14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指导已经发生的,或者知晓即将通过网络途径传播,可能引起公众普遍关注,进而损害郴投集团形象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网络舆情应对要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协作配合、讲求方法的原则,迅速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反应,保障公众安全,适度公开透明,尽力控制风险。

三、组织机构

成立郴投集团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潘郴华担任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郭庆锋担任常务副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李洪斌担任副组长,集团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刘新林、曹品中、陈廷祯、雷行涛、何克非担任成员,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李洪斌兼任集团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刘积喜担任办公室主任,欧阳忠新、朱龙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彭蓉、樊巧智、张志成为成员,具体负责舆情危机处置工作;查清事件真相,确定事件性质;决定舆情危机处置各项具体措施以及风险评估;对事件处置进行评估、总结,提出对事件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四、处置流程

(一)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人员要密切关注本地媒体报道,以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对刊载舆情的互联网网页等,应及时保存,固定证据。

(二)报告。发现舆情危机信息后,应将信息报送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负责向分管领导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舆情发生的媒体与网络平台、引发舆情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及单位、过程、结果)、网上跟贴的言论倾向。

(三)评估。分管领导在获取发生或可能发生危机的事件信息后,落实人员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估,对是否需要应对、进行何种程度的应对措施提出意见。按照舆情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程度,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与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指仅涉及集团内管辖范围,经初步分析,对全市整体形象影响不大的舆情;重大舆情指跨市、区的,经初步分析,对全市整体形象有较大影响的舆情或被省、市级主流媒体(论坛)曝光,或微博转发达20条以上的舆情。要按照实事求是,讲究策略,注重实效,系统配合的处置要求,根据不同舆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流程。

(四)处置。根据舆情危机的不同等级和职责,对一般舆情,由党群工作部牵头,集团各部室、下属公司协同处理,经分管领导审定并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舆情,报请集团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集团各部室、下属公司落实源头化解工作,审定统一发布权威信息。未经授权,集团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五)后续。舆情危机事件处置结束后,党群工作部可根据需要,确定人员对舆情处置进行总结,举一反三,强化措施,防止类似负面舆情再次出现。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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